作者:迪拜胖哥
今天的投稿人,是迪拜的“秀芬”,她向胖哥陈述了一下她在租房过程中遇到的一件恶心事。在胖哥认真的听完她说的事情,也请教了专业房产经纪人之后,我们共同得出了一个结论:卧槽,这波操作真的“太骚了”!
秀芬和她老公在迪拜租房住,他们的房东是本地人,一买一栋楼的那种
因为房子太多,所以基本上都是交给中介整体托管,因此秀芬也是直接面对的中介。当时谈好了房租
一年4W1K AED
可是最终在秀芬签合同的时候对方做出了一个“骚操作”
说好的4W1的房租,但是合同上写4.7K AED,然后给出折扣0.6K AED
不管合同怎么签,最终支付的价格就是秀芬和中介谈好的价格嘛,所以秀芬痛快的签字,当时她也不了解为什么弄个“Contract Price”和“Actual Contract”的区别
这导致了一年后,秀芬和对方撕逼了近三个月!
秀芬是昨天晚上和胖哥说这事的,胖哥脑子笨,想了整整一夜,才把整个事情琢磨明白,给大家梳理了一下
打折合同的操作利益点一:
秀芬是按照4W7签的合同,第一年给600迪的折扣。那么如果续签的话,第二年房东有权给出任意金额的折扣,甚至是不给折扣,这样就可以规避迪拜土地局的涨价限额的要求
冷知识:迪拜对于房东涨价是有严格限制的,具体规定请查阅迪拜土地局的RERA Calculator相关规定。简单来说,我第一年合同上写的四万,第二年要涨价,是要遵守相关规定,不是房东想涨价就能涨
但如果第一年合同我写6W,折扣2W,实付4W,那么第二年我完全可以要求按照6W RENEW,不给折扣,这个操作合理合法,土地局都挑不出毛病来
这样就可以绕过土地局的涨价限制
打折合同的操作利益点二:
按照迪拜的法律规定,房东如果决定给租客涨价,或者不租这个房子。需要至少提前90天给租客做书面或者邮件通知才作数。你有一套两套的无所谓,如果你有100套200套房子,你通知的过来么?那么签署“打折合同”的好处就出来了
冷知识:6W,折扣2W,实收4W,如果房东忘记通知租户涨价,租户的权利得不到任何保证,因为按照法律完全要按照6W的合同价执行RENEW
打折合同的操作利益点三:
有人会说,大不了我不租不行么?我换个地方住!但问题可能没这么简单
冷知识:迪拜租房,如果不续租,至少需要提前4个月通知房东,好说话的房东最起码也要提前60天告知
不然他除了可以扣押的押金还可以追诉你要两个月的房租,法院如果判下来你多半会输,你就必须要缴纳,不然他可以追诉你,你坚持不交就会背上官司,出不了境
打折合同的操作利益点四:
有的时候,人一忙起来,就会忘记时间,比如你在房子到期前一个月和房东沟通,但是房东不愿意在第二年给你任何优惠,坚持按照合同高价RENEW。双方沟通着沟通着时间就过去了。这个节点上,如果你超期一天,那么一旦打起官司来,就默认你的行为是接受了合同价进行RENEW,比如合同价是6W,哪怕你不同意,对方一告你一个准,你就欠人家6W AED
绝大部分中国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性格和做事逻辑,所以按照这样的操作下:
要么承受合同价的高额房租,要么就是息事宁人损失租金+两个月的房租;要么就是背上全年房租,案子在身,无法出境
可能是房东万万没想到,这个秀芬也不是好惹的,提前好几个月就沟通未来租金的事宜,在获知要大幅涨价之后,直接去土地局把房东给投诉了
不过,土地局的这个邮件也只是协调邮件,不具备法律效力,房东在收到邮件后
直接拒绝,并且把秀芬給告了
秀芬跟胖哥强调,当时她还在和对方的沟通当中,但是因为在法律意义上他没有提出退租或者其他诉求,所以:DRC压根没开庭就判了秀芬输,且欠房东第一季度的支票,而且是按照合同上的“原价”
要不是因为秀芬在15天内的申诉期积极上诉并且积极联系房东想要解决问题,她可能就被这份合同坑死了,不过,尽管秀芬算是胖哥见过的会维权的了
最后依旧房租上涨了10%
此事,到此结束!